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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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促进互联网的**成果与我市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打造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新引擎,完善政府管理和服务民生手段,结合实际,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于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是文件全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51号),促进互联网的**成果与我市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打造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新引擎,完善政府管理和服务民生手段,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依托京津冀**改革**试验和**型城市、智慧城市建设,以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为支撑,以大众创业、万众**为动力,以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和骨干企业的互联网化为重点,培育中小企业互联网技术的开发应用,着力做优存量,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着力做大增量,培育新兴业态,打造新的增长点,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服务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

(二)发展目标

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的作用进一步增强,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互联网成为提供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形成一批农牧业物联网应用服务平台,制造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65%、关键工序制造装备数控化率达到50%,规模以上互联网企业达到100家,全市电子商务年交易额突破5000亿元。基本普及基于互联网的社会服务,互联网在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应用更加广泛、便捷,社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80%以上。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全市城镇家庭普遍具备100Mbps带宽接入能力,农村地区普遍具备8Mbps以上带宽接入能力,行政村光纤通达率90%。

到2020年,互联网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传统产业利用互联网技术转型升级更加明显,新兴产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发展更加快速,依托互联网提供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功能更为完善。制造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70%、关键工序制造装备数控化率达到60%,规模以上互联网企业达到200家,全市电子商务年交易额突破7500亿元,社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5%以上。互联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打造全光网城市,城市家庭具备1000Mbps宽带接入能力,农村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2Mbps,行政村实现宽带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

(一)“互联网+”创业**

1搭建互联网大数据平台。依托石家庄市智慧城市研究院,对智慧城市建设实施顶层设计,搭建全市大数据云平台,构建全市数据治理架构,形成“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依法向社会提供数据资源,发展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向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开放平台入口、计算、存储和数据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障的服务。(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2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大众创业**平台。深化与腾讯、中关村、北京大学的合作,加快推进腾讯众创空间、中关村创业大街、北大创业园等开放式创业**平台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兴办一批创业社区、创业大街、创客空间等“双创”载体。鼓励企业利用老旧厂房、闲置办公楼等设施,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双创”平台。支持各类开发区联合特色优势企业建设一批需求明确、特色鲜明的创业**工场。鼓励县(市)、区与驻石中直、省直、市直高校院所、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协同**,共建各类创业**载体。(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3加快互联网众包、众筹**。鼓励企业与研发机构等通过网络平台将部分设计、研发任务分发和交付,降低成本提质增效,推动产品技术跨学科融合**。鼓励企业通过网络社区等形式广泛征集用户创意,促进产品规划与市场需求无缝对接,实现万众**与企业发展相互促动。支持互联网金融依法规范发展,引导和鼓励众筹融资平台规范发展,开展公开、小额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金融办)

(二)“互联网+”制造业

1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突出企业主体地位,促进企业在产品设计、生产制造、产品营销、精益管理、品牌塑造等关键领域,普及应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鼓励工业企业推广应用制造执行系统(MES)、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供应链管理系统(SCM)等,进一步提升效率。鼓励工业企业依托国家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开展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到2020年,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进一步深化,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牵头部门:市工信局)

2推动物联网在工业企业的集成和**应用。支持企业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以传感器、射频识别、工业大数据应用为切入点,开展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环境检测、制造供应链跟踪、能源消耗监测等物联网应用。支持工业云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研发设计、数据管理、工程服务等资源的开发共享。支持互联网企业建设网络化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面向细分行业开展公共云服务,促进**资源、生产能力、市场需求的集聚与对接,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牵头部门:市工信局)

3培育智能制造生产模式。推动智能制造生产模式的集成应用,鼓励中小企业个性化定制“信息化精益职能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计划排产、生产过程、设备互联互通、生产资源管控、质量过程控制、决策智能支持六大智能应用。支持省级以上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开展智能制造示范区建设,争创国家、省智能制造示范区试点、智慧园区建设。(牵头部门:市工信局)

4推进大数据的广泛应用。推动大数据在工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产品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全流程各环节的应用,分析感知用户需求,提升产品附加值,打造智能工厂,带动技术研发体系**、管理方式变革、商业模式**和产业价值链体系重构。支持面向不同行业、不同环节数据大资源聚合应用和分析应用平台建设。促进物联网、大数据和三维(3D)打印技术、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在制造全产业链应用,推动制造模式变革和工业转型升级。(牵头部门:市工信局)

(三)“互联网+”电子商务

1完善电子商务信息网络服务体系。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完善大型商务云中心,向社会广泛提供免费或廉价的云计算资源及大数据分析服务、电商环境支撑服务。以商务云中心为依托,构建网上超大型企业定制直销平台——中国梦网,吸引广大生产企业和终端店加入,构建**性广域发展与合作共赢的大型电子商务公共交易平台。(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2建立可信交易和金融服务体系。引入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体系,对网上销售商品、售后服务进行质量和诚信认证,建立产品溯源机制。引入电子发票系统,实现线上商品、服务及其他经营活动自动开具电子收付款凭证。引入中国银联等第三方网上支付、移动支付、**认证等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商业保理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服务,广泛拓展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渠道。(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3建设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加快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正定慧聪网电子商务产业园、聚赢电商产业园等电子商务基地建设,推动城市共同配送和电商与物流协同发展。大力发展智能快件箱、冷链储藏柜、代收代投服务点、共同配送站(点)等新型配送模式,解决物流(快递)配送“*后一公里”问题。构建第四方物流快递服务平台,统一整合现有仓储、物流、快递、车辆等资源,形成城乡一体的物流快递配送体系。(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4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壮大市场主体。依托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建立国际邮件互换局和国际快件监管中心,推动跨境电商快递产业园区建设,扩展综合服务功能,提升邮政、快递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支撑作用。(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四)“互联网+”现代农业

1发展精准农业。构建数字农业电子地图,推广物联网技术在农业的应用,根据耕地面积、土种、土质、受污染程度、水利、气候、微量元素及有机质含量等因素,科学安排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质量控制,建设一批现代化设施农业精准管理示范区。实施农业物联网示范工程,在耕地质量管理、肥水药精准实施、农机导航与调度等农业生产关键领域,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装备的应用。(牵头部门:市农业局)

2建设石家庄智慧农业云。横向整合各业务部门应用系统,纵向打通市、县、乡农业部门业务应用,实现业务信息数据全覆盖、全市农业资源共享的“农业云”平台。建设石家庄数字农业应急指挥调度中心、数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农业综合监管与指挥调度平台、农业专家服务支撑平台。建立农产品质量监测系统,对全市224个农产品质量检测站(点)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实现全市农产品质量生产基地及产品实时监控。建立全市农产品质量二维码追溯系统,对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实施质量追踪。(牵头部门:市农业局)

3为农民提供高效信息化服务。完成覆盖4200个村(养殖小区)的信息高速传播系统,适时传播农业技术、农业气象、百姓生活、致富信息、惠农政策。实施农业物联网示范工程,覆盖全市辖区内主要粮食、蔬菜集中产区,对万亩以上高产创建示范田和农业高科技园区生产过程、生长情况实施监控。(牵头部门:市农业局)

(五)“互联网+”现代畜牧业

1推进畜牧业生产智能化。完善畜牧业物联网公共服务体系,免费为畜牧业经营主体提供数据采集、挖掘分析、监测预警、技术指导、智能控制等应用服务。积极推进物联网技术在畜禽养殖中的应用,支持规模大、实力强的畜牧业企业、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畜牧业物联网应用系统,实施智能饲料精准投放、**自动诊断等精准化作业,并与公共服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应用协同。(牵头部门:市畜牧水产局)

2推进畜产品营销网络化。实施畜牧行业智能化提升工程,鼓励畜牧行业使用信息系统,提高企业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上的信息化水平,引导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使用基于互联网的开放式企业管理系统,加强产销衔接,发展在线种养、智能管理、电子商务于一体的“定制式生产”。(牵头部门:市畜牧水产局)

3推进畜牧业信息服务便捷化。打造开放、共享、功能完备的畜牧云服务平台,建立畜牧业信息监测体系,实施畜牧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推行“包场包户”工作机制,推广“科技专家-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技术服务模式,构建基于“互联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新通道,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场、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牵头部门:市畜牧水产局)

4推进畜牧业行政管理高效化。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完善畜产品质量标准、监测预警和追溯体系,加快养殖场和屠宰企业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畜产品“从养殖到餐桌”全程可追溯,保障“舌尖上的**”。(牵头部门:市畜牧水产局)

(六)“互联网+”现代旅游

1发展壮大旅游产业。利用全市大数据平台,建设石家庄旅游云,整合全市历史文化、自然风光、特色农业、特色餐饮等各类旅游资源,线上线下相结合,针对公众旅游需求,挖掘开发一批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需求、具有石家庄特色的旅游产品,做大做强石家庄旅游产业。(牵头部门:市旅游局)

2建设景区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景区门户网站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景区可视化、智能化管理,实现景区流量实时统计、上报、发布,利用多媒体服务终端发布旅游资讯,以短信或彩信、微信形式向游客手机发送信息。建设景区电子门票、无线宽带、自助导游系统,为游客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化服务。(牵头部门:市旅游局)

(七)“互联网+”文化产业

1发展互联网个性化数字印刷。顺应“互联网+印刷业”发展趋势,推动印刷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大力推广网络印刷、云印刷,不断满足市场个性化印刷需求,提高印刷科技含量,逐步完善供应链管理,提高印刷业运营和生产效率。(牵头部门:市文广新局)

2开展基于互联网的版权服务。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版权服务,依托石家庄出版版权网,设立微信公众号,利用移动互联网平台,宣传版权知识,提升社会公众对版权的认知程度。通过石家庄出版版权网站,倡导和鼓励作品著作权登记,大力开展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建设,推进版权产业发展。(牵头部门:市文广新局)

3促进文化产业电子商务发展。鼓励文化产业企业,积极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优化招商、采购、分销体系,提升经营效率。鼓励文化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借助慧聪网、淘宝网等大型电商平台开展B2B、B2C销售,鼓励文化企业在线交易和支付。(牵头部门:市文广新局)

4大力发展“互联网+文化创意”产业。搭建文化产业展示、宣传、项目发布平台,鼓励文化企业、互联网企业依托互联网技术,为中小文化创意企业提供众筹、融资、公共服务平台等各种服务。加强与京津等地的文化创意企业合作,打造具有石家庄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八)“互联网+”现代金融

1培育新型金融业态。鼓励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符合国家监管要求的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等新型金融业态和融资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依法申请金融业务许可或经营资质,培育发展一批互联网金融骨干企业。推进正定新区建立互联网金融产业集聚区。(牵头部门:市金融办)

2依法放宽互联网金融企业注册条件。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支持企业在遵守有关金融监管法规、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探索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金融相结合的各类互联网金融**业务,为金融服务企业注册提供便利服务。(牵头部门:市工商局)

3拓宽互联网金融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各类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互联网金融企业。支持市级产业投资基金与有投资意向的社会资本合作,共同设立子基金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对接全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利用大数据发展市场化个人征信业务,促进社会信用信息互动共用。(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九)“互联网+”平安城市

1打造平安城市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集日常管理、风险分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动态决策、综合协调、应急联动与总结评估等多方面功能为一体的城市应急指挥平台,实现各应急处理部门、系统信息互联互通。(牵头部门:市应急办)

2建设城市**防控体系。整合现有城市报警与监控资源,运用高清监控技术、卫星定位技术、业务系统集成技术以及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推动现有平安城市监控应用系统的技术、应用和功能升级。拓展图像信息在公安业务中的应用广度和深度,实现视频业务**支撑情报研判、指挥通信、侦查破案、治安防控、社会管理、维稳处突等业务应用。(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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