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新政务微警务大服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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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湖南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实现全省刑事案件、命案、治安案件、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火灾事故同比“五降”,人民群众**感、警务调查满意度“两升”,公众**感同比提升1.86分,群众对警务工作满意率达97.11%。

    近日,湖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黄关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湖南省各级公安机关坚持一张蓝图、一抓到底,紧紧围绕“平安湖南”建设,坚持改革法治双轮驱动、“四项建设”一体推进,有效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

    简政放权释放改革红利

    《法制日报》记者:湖南公安机关围绕改进公安行政管理、服务人民群众,出台了哪些措施?

    黄关春:2015年,湖南省公安机关顺应改革潮流,推进简政放权,明确提出了“优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一优化三服务”思路,坚持“*简审批程序、*短服务半径、**互联网+警务”的“三*”标准,围绕户籍、出入境、交通、消防、边防、治安、机场公安等工作,集中推出30项便民利民举措和51个国家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制度,真正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在户政与出入境管理方面,公安机关提供居民身份证补领和换领网上受理服务、提供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服务、提供出国境证件网上预约服务等8项举措。这些举措实施后,省内户口迁移群众不再需要回原籍,在迁入地就可以办理;通过开通自助办理服务,赴港澳旅游再次签注的申请、**、取证,可实现办理一站式、证件立等可取,时间从7个工作日缩短到3分钟。

    此外,湖南省公安机关还提出实行交通违法处理可在银行和网上办理等服务举措;缩短消防行政审批时间、实行小微企业非重大火灾隐患**免罚制度;实行危爆品治安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开通短信报警平台、开通视频接访等针对性举措。

    《法制日报》记者:服务群众越来越细,意味着民警的担子越来越重,服务群众的同时怎样给民警减负?

    黄关春:人民群众对公正、便捷、高效的期待,是我们努力奋斗的目标。这30项便民利民举措,集中体现了改革、简化、便捷、效能和“互联网+警务服务”的新理念,每一项都将给群众和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方便、实惠。

    就公安机关而言,背后是巨大的工作量,是制度、机制的调整和权力的瘦身,有多项改革要求公安机关“自我革新、自我加压”,需要的不仅是为民服务的情怀,更需要攻坚克难的决心。

    我们将树立“新政务、微警务、大服务”理念,进一步做好服务这篇大文章。在优化公安行政管理上,按照简政放权、改革**的要求,持续推进便民利民30项举措落实,推出一批新的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年内开通“湖南警民通APP”,同步挂接“湘警网”“湖南公安”一网双微平台,实现户政、出入境、治安、交管、消防等群众办事项目在平台上受理,让群众充分享受“指尖上的服务”,不断释放改革红利。

    构建警力金字塔型结构

    《法制日报》记者:做好新常态下的公安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保证,湖南公安在队伍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努力?

    黄关春:队伍建设永远在路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湖南省公安机关将扎扎实实推进思想建设、班子建设、警务管理、实战训练等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公安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人才支撑和精神动力。

    湖南省公安机关强力推动警力下沉,派出所总警力要实实在在达到县级公安机关的40%、城区公安分局的50%以上,真正构建警力资源布局的“金字塔”结构。

    近年来,我们狠抓各级公安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干部交流培养,未来5年,准备选拔1000名**干部充实各级公安领导岗位。同时,健全完善岗前训练、轮值轮训、随岗训练,做专警种部门专业培训、做强县局特色培训、做实所队岗位练兵。主动适应现代警务的发展要求,推进战斗力扁平化管理,纵向上压缩层级,横向上合成作战,*大限度挖潜增效。

    《法制日报》记者:去年以来,湖南公安在理念提升、科技**、机制变革、转型升级方面有哪些新变化新发展?

    黄关春:我们主动顺应改革发展潮流,按照公安部“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的要求,结合省情警情,**构建了“三个**”“两加强两提升”“五标准五工程”的现代警务发展战略。

    从警务运行看,实现了“七个新提升”,即情报导防导控能力有新提升、指挥调度扁平化水平有新提升、警务实战效能有新提升、信息化建设应用有新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有新提升、基层警务质态有新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有新提升。

    从侦破打击看,去年,湖南省刑事立案同比下降,现行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命案破案率达98.25%。

    深化48个重点项目改革

    《法制日报》记者:2015年,是**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湖南深化公安改革有哪些举措?

    黄关春:在抓公安改革方面,湖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深化公安改革48个重点项目,组织**改革项目评选,公安改革次第开花、综合显效。

    我们抓住“研判预警、主动攻防,科学调度、扁平指挥,合成作战、**打击,**防范、重点管控,动态备勤、有效应对,规范执法、流程管理”六个环节,推进警务机制转型升级,警务实战效能得到明显提升。

    同时,湖南公安机关突出行政管理服务改革、队伍管理改革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执法动态研判中心,升级“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实现“六公开一投诉”,案件当事人对执法办案满意率达81%。

    《法制日报》记者:在警务机制改革方面,湖南公安有哪些经验可以分享?

    黄关春:我们抓住“警务”这个核心,始终以实战化为导向,以战斗力为标准,充分体现实践性、实用性和实效性。把握“转型”这个过程,在基础上抓巩固、在结构上抓调整、在机制上抓完善、在层次上抓提升,充分体现连续性、稳定性和开拓性。盯住“升级”这个落点,始终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为目标,推进警务形态从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警务运行从被动应对型向主动攻防型、警务应急从逐级响应型向扁平指挥型、警务控制从静态平面型向立体联控型、警务格局从各自为战型向合成作战型、警务管理从简单粗放型向法治规范型转变,充分体现规律性、时代性和创造性。

    目前,省市县三级公安情报研判机制、扁平化可视化指挥调度机制、警种合成作战机制、重点管控机制、动态备勤机制、规范执法机制等已经**建立,综合显效。目前,我们正在试点“三级一体”警务模式改革,试点“大部制”改革,去行政化、去机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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