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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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公布《长沙市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力争到2018年底前,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统一的食品**追溯体系。以下是《方案》全文:

长沙市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市食品**追溯体系(以下简称追溯体系)建设,切实加强食品**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和身体健康,根据创建国家食品**城市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食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推进深化改革,以先进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提升监管效能为核心,以落实生产经营者食品**主体责任为落脚点,建立健全科学完善高效的食品**追溯体系,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资源共享。整合资源、科学配置,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追溯平台,实现全市食品**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

(二)政府主导,企业负责。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三)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系统分类,强化重点领域,先易后难,典型带动,逐步实现食品追溯全覆盖。

(四)统一规范,**可靠。建立规范化的食品**追溯标准体系,建设实用、开放、兼容、**、高效的应用体系。

  三、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8年底前,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统一的食品**追溯体系,将规模化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企业、屠宰企业、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规模以上食品流通企业和餐饮企业、团体消费单位所涉及的肉类、蔬菜、水产品、水发产品、酒类、乳制品和豆制品等纳入追溯范围,形成涵盖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较完整的**信息链,实现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风险可管控、责任可追究。

  四、整体架构

全市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市、区县(市)两级平台,一个数据中心,三大数据库,六大平台应用系统和一个信息**防护体系。

(一)市、区县(市)两级平台

建立开放融合、有机对接、分级管理、**可靠的市级食品**追溯平台,真实、准确、科学、系统地记录食品生产销售过程的**信息,实现食品**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食品**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各区县(市)要依托市级食品**追溯平台,建立辖区内食品**追溯虚拟平台,负责辖区内食品**追溯工作。

该平台为开放式平台,为商务、农业等部门分别预留肉类蔬菜、种植养殖追溯管理系统的接入端口,避免重复建设。

平台的系统架构总体分为:技术支撑、核心平台、平台应用、标准规范等四个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基于“互联网+”的概念,广泛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为业务应用及基础设施等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持;核心平台主要由数据交换平台、实时商务智能、业务流程引擎、信息资源库等组成;平台应用主要由六大应用系统组成;标准规范体系主要包括国际国内标准规范。

(二)全市统一的数据中心

市食品**信息数据中心是市食品**追溯体系建设的重点。通过市食品**信息数据中心的建设,传输交换各类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及应用系统数据,实现对各类食品**信息系统的整合和集中管理,提升管理效率和对外服务水平。

(三)三大数据库

1追溯信息数据库。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内部食品**电子信息追溯系统;未建立现代追溯体系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通过食品生产经营记录、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等传统方式建立食品追溯体系。食品生产经营者将食品追溯信息上传到市食品**追溯信息数据库,实现食品生产、经营信息共享,实时查询食品追溯信息。

在种养殖和屠宰环节,由种养殖和屠宰企业及时将畜禽或蔬菜等种养殖信息、屠宰信息和销售信息上传至市食品追溯信息数据库;在生产加工环节,由生产加工企业及时将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生产记录、销售记录、添加剂使用和出厂检验等信息上传至市食品追溯信息数据库;在流通环节,由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经营企业及时将进销存、索证索票、检验监测等信息上传至市食品追溯信息数据库;在消费环节,由规模以上餐饮企业、团体消费单位及时将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添加剂使用、加工记录等信息上传至市食品追溯信息数据库。

2监管信息数据库。建立食品、企业基础数据库,健全食品行政许可管理、日常监管、应急管理、稽查执法等信息系统,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验、备案、风险监测与预警。

3信用档案数据库。加快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信用档案,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为诚信食品生产经营者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四)六大应用系统

1公共查询系统。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食品生产、经营溯源信息,许可信息,监督抽检信息和企业信用等信息,并接受产品信用再评价,接收社会公众对问题产品的监督信息。在人口密集场所放置查询机,公众可通过查询机自动扫描产品,并提示产品真伪,显示产品全程跟踪记录等信息。公众也可使用手机扫描产品二维码、条形码等追溯码,自动查询产品基本信息。

2日常监管系统。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产品许可信息为基础,利用电子追溯技术,建立日常监督检查管理系统。日常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现场监督检查情况、整改措施、处理结果等内容。积极探索使用移动执法终端设备,实施现场识别产品真伪、追踪产品信息、记录监督检查结果,提高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效率。

3视频监管系统。积极探索对食品生产企业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远程视频监管,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对社会公众开放餐饮服务提供者远程监管视频,由社会公众监督食品加工过程。

4风险监测系统。建立全市统一、分级管理的风险监测信息系统,具有抽检(监测)样品登记、检验结果录入、不合格样品分析、风险监测结果评估预警等功能。该系统与检验检测机构系统相连接,根据检验报告自动生成检验结果信息。

5信用管理系统。以产品信息为基础,建立产品信用档案,信用信息包括许可、日常监督检查、风险监测、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社会公众再评价等情况,并按产品信用程度划分为**、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

6分析决策系统。积极运用数据分析技术将食品生产经营交易的商户主体纳入监管,以数据手段、判别异常情况,为食品**监管提供决策依据;对加工、消费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五)信息**防护体系

贯彻执行国家信息**等级保护制度、分级保护制度和信息**审查制度,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食品**追溯平台**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和制度,加强信息**防护体系建设,强化容灾备份工作,从物理**、网络**、系统**、应用**、数据**等方面对食品**追溯平台提供**保障以及相应的风险规避措施,确保系统运行**和信息**。

  五、实施步骤

(一)2015年:制定工作实施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到外地学习项目建设经验,深入企业和监管部门开展项目建设需求调研。完成项目立项,确定项目建设基本模式及总体框架。

(二)2016年:广泛征求各区县和企业对项目建设总体框架的意见,组织专家研讨项目建设方案,完成可研报告,确定项目建设方案。按照主次关系分阶段开发、部署系统,选择重点产品、重点领域分批、分步在试点区县和企业进行系统试用,定期组织试用单位座谈,采纳合理化建议并调整软件系统。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项目开发工作。

(三)2017年:系统投入使用,积极推进各区县(市)和企业使用本系统,并出台食品**追溯系统建设项目量化考核方案。

(四)2018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分管食品**工作的副市长为组长,市食药监、农业、商务、财政、工商、质监、公安、卫生计生、城管执法等部门以及各区县(市)政府负责人为成员〖JP1〗的市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小组,负责追溯体系的建设、协调、管理、运行等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药监局,负责追溯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构建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上下游食品质量**可查询、可控制、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细化区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工作职责,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联络人,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将**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市人民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将建设任务分解并落实到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按年度进行考核。

(三)建立协作机制。以食品**追溯为抓手,推动建立完善部门联动的协同监管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堵塞监管漏洞,确保部门间相关追溯制度有序衔接。

(四)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各种载体,积极宣传追溯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措施和效果。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让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充分认识到作为食品****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鼓励消费者主动索要购物凭证,积极维权,放心消费。发布追溯管理先进企业名单,宣传先进典型,提升消费者对可追溯食品的认知度,扩***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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