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发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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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311138 来源: 山西新闻网

     《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简本)28日在《山西日报》全��刊登。该预案的发布,是要在我省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的紧急事件。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事件等4类;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成4级,特别重大的是I级,重大的是Ⅱ级,较大的是Ⅲ级,一般的是Ⅳ级。其中,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地震灾害、气象灾害(冰雹、沙尘暴、雪灾等)、地质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与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和群众性活动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食物**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的事件;社会**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预案》要求各地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并在预测的基础上,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做出必要预警。预警级别分为4级,特别严重的是I级,严重的是Ⅱ级,较重的是Ⅲ级,一般的是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案》确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原则是: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资源整合,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各级政府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在3个小时内上报省政府,并在*短时间内准确向公众发布事件信息。在事件的抢险救灾中,要及时发布事件的进展信息和政府应对措施、公众防范措施等信息。

  如发生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预案》强调要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