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规模**违法违规剧毒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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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311955 来源: 东北新闻网

   为进一步加强剧毒化学品的管理,6月以来,**公安机关开��了集中整治涉危涉爆物品和管制器具专项行动,沈阳市公安机关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针对沈阳市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众多,使用剧毒化学品部位多的实际,坚持严管、严防、严查相结合,采取普遍摸底、彻底清查、责令整改等工作措施,破获了一批违法涉危案件,整改了一批存在**隐患的部位,堵塞了剧毒物品管理漏洞。

    剧毒化学品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是开展科研、教学、生产必不可少的一个工具,同时,如果管理不当、使用不当,造成剧毒化学品流失,就会可能带来环境污染、伤害群众生命等社会公共**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和国计民生。因此,国家一直把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列为重点管理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倾注大量的人力、物力,保障了剧毒化学品生产、运输、使用等环节的**。

    但是,近年来,由于部分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尤其是已经关、停、倒闭的企事业单位无力支付处置费用,导致一批闲置剧毒化学品无法彻底销毁。为防止这些闲置剧毒化学品流失、被抢和被盗案件的发生,彻底消除这一影响社会**的重大隐患,公安机关与环保等政府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协调有关企业,努力降低处置剧毒物品的费用,同时在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之间进行沟通,对留置的剧毒化学品进行调剂。目前,绝大部分闲置的剧毒化学品已被销毁。但是,剧毒化学品是科研、教学、生产等领域经常使用的必需品,还会产生新的闲置废弃问题。对此,公安机关将以全市正在开展的整治涉危涉爆和管制器具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对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监督管理,不断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在严厉打击涉危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不断强化日常管理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督促有关单位整改。

    加强剧毒化学品的管理,防止涉毒灾害事故的发生,打造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沈阳,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在此,警方向广大市民特别提示:

    1、市民家中不得存放剧毒化学品及其它危险物品;

    2、个人手中存有剧毒化学品,不要擅自处置或遗弃,要立即报警,由有关部门进行专业处置;

    3、市民出行,不得携带剧毒化学品或其它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遇有剧毒、危险物品标示或不明物品包装物,不要靠近,更不要触摸、捡拾,要立即报警;

    5、发现住宅小区内、公共场所内及周边地区,或其它非危险物品使用区域存有危险物品时,要立即报警;

    6、遇有危险物品处置现场,不要围观;

    7、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或步行时,要避让带有“危险品”黄色标志牌的运输车辆,保持一定距离;

    8、公交车辆、出租车、长短途货运等非危险物品专业运输车辆司机,要注意发现剧毒物品和其他危险物品及其携带者,一旦确认不得搭载;

    9、各医疗单位医护人员在医治过程中,发现剧毒物品中毒者要立即向警方报告。

    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采取拨打110等方式,反映涉案线索、举报涉危违法犯罪活动。全市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严密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措施,防止流失以及被抢、被盗案件的发生,一旦产生废弃剧毒化学品,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