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区拟装“电子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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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314183 来源: 重庆晚报

     本报讯“抢劫、盗窃等可防性案件60%发生在居民区。应该将居民小区电子监控设备��建设和完善纳入地方立法。”昨日,市政府法制办举行《重庆市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部门论证会,市综治办有关负责人建议将市民人身和财产*集中的居民小区纳入监控范围。

  依照该《办法》,我市的城市主干道、重要交通路口、特定公共场所、要害部位、

    重要设施等都将安装视频图像监控系统。

  市综治办认为,由于我市一些居民区没有配套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居民被抢不能及时锁定歹徒,居民的人身和财产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因此,应该把居民小区的视频监控设施建设纳入到《办法》内容中去。

  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说,在该《办法》的完善中,将增加在居民小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