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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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368159 来源: 中国安防信息网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工程和设计、施工资格证管理的通知》
伊犁��萨克自治州公安局,各地、州、市公安处(局)、兵团公安局、铁路、民航、林业公安处(
局)、塔里木石油公安局、各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

    为确保社会公共**技术防范产品(以下简称技防产品)和**技术防范工程(以下简称技防
工程),在预防和打击犯罪中充分发挥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区**技术防范产品
行业的健康发展,如强安防工程的管理,促进安防工程的技术进步,提高安防工程的效益和质量
,便于从业单位承接相关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GA/T75_94《**防范工程程
序与要求》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技术防范工程和设计、施工资格证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安防工程与资格证等级

    按风险等级或工程投资额,安防工程等级规模分为三级:
    **安防工程--**风险等级或投资额10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工程;
    二级安防工程--二级风险等级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
    三级安防工程--三级风险等级或投资额不足3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

    资格证等级对应安防工程等级规定分为三级。

    二、申报范围

    凡在我区范围内从事以防盗、防破坏,防入侵、防爆炸、防抢劫等为目的的报警、出入口控
制、通讯、电视监控、**检查及综合防范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维修单位,均按本通知申报
资格证。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技术力量应具有相应职称的高、中级技术人员(含工程师、会计师、审计师)和
相应的管理人员,具有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质量体系和完善的测试设备及手段。
    (二)申报单位应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三)申报单位的设计、施工、维修人员有良好的从业素质,并对承接的安防工程能够严格保
密。
    (四)自治区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分为三级,各级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的
资质条件如下:

    1、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1〉资历
    申请单位具有五年以上从事过多项安防工程或与此相关工程的设计、施工、维修工作的经历
,承接过**安防工程三个以上,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2〉技术力量
    申请单位有从事防盗报警、电视监控、出入口控制、计算机应用、管线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
,从业人数不少于30名,其中有专业对口的中、**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均不少于5名(其中至少
有一名**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
    〈3〉技术水平
    独立完成过投资总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安防工程。
    〈4〉技术装备
    申请单位的仪器设备、测试手段齐全、可靠、先进,能满足所接工程的测试要求。
    〈5〉质量体系
    申请单位质量体系健全或经过论证,能**开展质量管理工作能及时有效地对设计、施工工
作实施质量控制。
    〈6〉注册资金
    申请单位的注册资金能够承担**风险的安防工程的抵押需要或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安防工程设计、施工二级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1〉资历
    申请单位具有三年以上从事安防工程或与此相关工程的设计、施工、维修工作的经历,承接
过二级工程三个以上,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2〉技术力量
    申请单位有从事防盗报警、电视监控、出入口控制、计算机应用、管线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
,从业人数不少于15名,其中有专业对口的中、**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均不少于5名。
    〈3〉技术水平
    申请单位独立完成过投资总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安防工程。
    〈4〉技术装备
    申请单位有必备的比较先进的仪器设备或测试手段,能满足所接工程的测试要求。
    〈5〉质量体系
    申请单位质量体系健全或经过论证,能**开展质量管理工作,有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
    〈6〉注册资金
    申请单位的注册资金能够承担二级风险的安防工程的抵押需要或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安防工程设计、施工三级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1〉资历
    申请单位具有两年以上从事过多项安防工程或与此相关工程的设计、施工、维修工作的经历
,并完成三级安防工程三个以上,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2〉技术力量
    申请单位有从事防盗报警、电视监控、出入口控制、计算机应用、管线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
,从业人数不少于10名,其中有专业对口的中、**技木职称的技本人员均不少于2名。
    〈3〉技术水平
    申请单位独立完成过投资总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安防工程。
    〈4〉技术装备
    申请单位有较完善、必备的议器设备和工具,能满足所接工程的测试要求。
    〈5〉质量体系
    申请单位质量体系健全或经过论证,能**开展质量管理工作,有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
    〈6〉注册资金
    申请单位的注册资金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

    **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等级的升、降,应随其条件的变化而给于晋升、降级或取
消。

    四、申报程序

    (一)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向所在地公安局技防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资格申请
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人员素质证明,能代表本单位技术水平、已完成的安防工程的全套设
计、施工图纸资料,质量体系等文件。
    (二)地、州、市公安局技防管理部门接到从业单位申报材料后,根据申请条件等规定组织有
关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从业等级资格审查,签署意见后,送区公安厅技防办审核发证。

    在我区境内的区、部属从业单位,可直接向区公安厅技防办申领资格证。

    五、管理

    (一)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由区公安厅技防办统一归口发放和年审,各地不得
重复发放相应证书。
    (二)资格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第四季度为年审、验证、考核、换证时间,不经年审或年审
不合格,原证作废并收回,取消从业安防工程资格。
    (三)外省从业单位欲承接我区境内安防工程设计、施工业务,应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公共**技术防范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四)自治区属单位的安防工程的建设,由其主管部门直接向区公安厅技防办申报,由持有区
公安厅技防办颁发的资格证单位接洽、实施。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建设工作,区公安厅技防办负责
组织验收、归口管理。

    六、安防工程的论证、施工与验收

    (一)工程论证
    1、安防工程由建设单位向所在地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技防办)申请立项,填写立
项申报表。**安防工程必须附可行性论证报告,二、三级安防工程必须附设计任务书。
    2、一、二级安防工程的方案论证会由建设单位主持,区公安厅技防办参加,并邀请有关专家
参加,意见一致后,送建设单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报区公安厅技防办备案。施工单位要填
写工程申请表,待批准后方可进场,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三级安防工程的方案由建设单位所
在地公安局技防办参加审查,并组织备案。

    (二)工程施工
    1、资格证复印件在承接安防工程业务中需盖区公安厅技防办红印章方可有效。
    2、持**安防工程资格的单位,可承接各种等级的安防工程;持二级安防工程资格证的单位
,只能承接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安防工程;持三级安防工程资格证的单位,只能承接三级安防工
程。
    3、国(境)外企业不得在我区范围内承揽规定密级的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活动。
    4、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属地设立专门维修机构。如在 24小时(节假日48小时)内能赶到建设单
位处理有关事宜者,可不设维修机构。施工单位在24小时内不能赶到建设单位处理有关事宜者,
其维修问题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并列入合同条款。

    (三)工程验收
    1、系统调试开通后,应至少试运行一个月后,建设单位根据试运行记录,组织施工单位进行
初验,并写出初验报告
    2、安防工程竣工初验合格后,由工程施工单位向公安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填写《安防工程
竣工报告表》,自治区公安厅技防办负责一、二级安防工程的验收工作,地、州、市公安局技防
办负责验收三级以下(含三级)安防工程的验收工作。

    未经验收的工程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可拒绝付款。

    七、区域**报警系统与“110”报警系统的关系

    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的重要技术措施之一,就是要认真抓好区域**防范报警系统建设和管理
。区域**报警系统与 “110”报警系统既有密切的内在联系,又有区别。区域**报警系统是
“110” 报警系统的延伸和补充。在技术系统上有其独立性,但在运作方式上又有相关性。因此
各地在区域报警组网的建设上,应该充分考虑与“110”报警系统的接口问题。

    八、以前颁布的有关规定若与通知相抵触,以本通知为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九日   

 

申请技防工程资格证书的办事程序

    一、申请单位向当地、地州(市)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地、州(市)公安机关技
防管理部门初审后报区公安厅技防办审批发证。

    二、申请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并填写申请表。
    1、申请报告、企业概况及筒介;
    2、具有独立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3、公司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及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存档;
    4、填写人员登记表(含指纹资料);
    5、公司的用人合同书;
    6、公司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三、技防办发给学习资料,组织学习或自学一周后,由公安厅技防办组织申请单位工程技术
人员考试或委托地、州,(市)公安机关技防答理部门组织考试。

    四、考试合格后按有关规定报批发资格证书。

    五、外省、市来我区承接技防工程的可参照以上条款,并须在我区设立驻疆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