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具有地方特色的海上交通**法规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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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367729 来源: 中国安防信息网
    我国首部具有地方特色的海上交通**法规施行   

    《厦门市海上交通**管理条例》于3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部具有地方特色的综合性海上
交通**管理法规。

    《条例》由“总则”、“船舶、设施和人员”、“航行、停泊和作业”、“通航环境”、“**
保障、危险货物运输”、“救助、打捞和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等9章组成,
全文共60条。《条例》基本沿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法》的机构体系,内容涵盖了海上
交通**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涉及了与海上交通**管理工作相关的海事机构和其他涉海部门的管
理职责,在部分条款中融合了厦门海域在水上交通**管理实践方面的管理经验和运作方式,具有较
强的可操作性。

    厦门港地理位置特殊,是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之一。《厦门市海上交通**管理条例》是一
部根据厦门港口客观实际需要制定的地方性海上交通**管理法规,不仅规范了船舶、设施在厦门海
域航行、停泊、作业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在行政管理方面也明确了海事机构及其他有关涉海部门的职
责范围。《条例》是海事机构和其他涉海部门对海上交通**实施监督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