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四类矿井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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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316285 来源: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5月10日讯记者今日从省煤炭工业局获悉,��今天开始,我省将对全省矿井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水情水害隐患排查,确保全省煤矿雨季**生产。

  我省提出,今年汛期期间,以下四类矿井必须停产撤人:一是受地表水威胁的矿井;二是情况不清、涌水量突增的矿井;三是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未采取探放水措施的矿井;四是其它重大水害隐患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的矿井。
 
  据省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夏季(6-8月)全省平均降水量400-500mm,大部分地区较常年略偏多。为确保全省煤矿**平稳度过汛期,我省决定,各矿井由总工程师牵头,重点排查:矿区范围内地面河流、水库、池塘、积水坑、塌陷区、古井、地面斑纹、煤层露头,老窑、古空、采空区等容易积水的区域,受承压水、裂隙水、断层水及上覆岩层水威胁的区域,受相邻矿井及已关闭矿井水害威胁的区域。摸清各类水害的水量大小、水情变化、连通关系、生产采动影响、危害程度等,并建立水情水害档案。对于排查出的隐患,各矿井必须在汛期前完成治理整改工作,并制定“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大雨不淹井,洪灾不死人。相邻矿井要签订联防联保联治协议,互通情况,防止一井被淹,邻井受害。

  我省要求,各市、县煤矿管理部门和各矿井要切实加强汛期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生产调度制度,严格执行由领导干部在岗带班的值班制度,加强井上下巡视工作,及时调度掌握汛期情况,确保上下信息畅通。若遇有重大险情和重大事故必须及时、如实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