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要求进一步清纠煤矿“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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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316157 来源: 中国廉政网
    日前,辽宁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国资委和煤矿安全监察局等八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的安排意见》,对今年的清理纠正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同时,这八个部门都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
  
    辽宁省纪委等八部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做好清理纠正工作,务求取得实效。一是要限期完成对申报登记人员的核实和处理工作,防止虚假撤资,同时做好收益上缴工作。二是要注意发现案件线索,重点查处逾期未申报登记、私自将股份转给他人或私下退股、采取各种形式继续持有股份和顶风违纪投资入股煤矿等问题。三是要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建立长效机制。要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鼓励煤矿职工和广大群众进行举报。(赫安泽 王冬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