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辖区现役消防**、企业专职消防队的指导与协调。盘锦市现有辽河油田、乙烯、北方沥青等大型企业专职队5个。同时针对盘锦市石化城市的特点,盘锦支队因势利导,先后对企业专职队进行了联合消防技能培训,从专职消防队业务理论、体能训练、技能训练、灭火作战计划的制订和演练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和细化,确保专职消防队训练适应灭火救援对象的变化。同时,结合当前公安消防队伍正在开展的冬季技战术训练、灭火演练、辖区熟悉等任务,发动专职消防队伍参与研讨、参与训练并立足自身现有装备器材,开展多种形式的灭火救援协同演练、综合演练,在演练中逐步建立由公安队为主的灭火和社会救援联动机制,迅速形成综合战斗力量。
二是发挥企业内部专职消防队作用。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61号令)的要求,盘锦市易燃易爆、危化单位和消防**重点单位先后在单位内部成立了专职消防队伍。支队领导积极动员各企业、单位内部消防力量充分发挥对企业内部情况熟的优势,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培训和演练,确保发生初起火灾及时控制和扑灭,不让小火酿成大灾。并与公安消防队建立相互学习交流制度,企业内部消防队员定期组织到公安消防队训练,由公安消防队负责指导,提高业务素质。从而一旦发生大型火灾,由企业内部专职消防队员及时扑灭初起火灾,并与公安消防队并肩作战,协助灭火,有效缓解公安消防**警力不足的问题。
三是实施多警协勤。针对消防**警力不足的实际,盘锦支队积极与当地公安机关联合,建立了交警、特警、派出所民警等多警种的协勤机制。支队积极当好市局的参谋,通过统一组织和分头学习的方式,对各警种干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同时,按照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权限,支队和各县区大队加大了对派出所全体民警和联防队员消防业务培训的力度,从而不断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业务水平和灭火救援能力,使之真正成为公安消防**有益补充力量。一旦发生火灾,按照属地出动的方法,协助公安消防**进行灭火。
四是加强农村义务消防队伍建设,建立乡镇灭火救援联动机制。盘锦市是一个农业城市,80%的人口在农村。为保障农民在平安的消防环境里致富奔小康,盘锦市把农村消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盘锦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村消防暨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现场会,把农村消防工作推向了高潮。在此基础上,按照典型带动、优先发展的原则,盘锦市在示范村中全部成立了义务消防队员。
为了提高农村义务消防队灭火能力,消防支队和各县区消防大队加大了对义务消防队建设和业务的指导,提高了他们的业务技能水平和灭火救援实战能力,缩小了差距,确保遇有火情,能够及时出动,立即投入到战斗一线。从而实现了小火不出村、一般火灾不出乡的目的,达到了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总要求。2007年以来,全市农村义务消防队伍已成功扑救多起初起火灾。
通过合理整合辖区灭火救援力量资源,以及逐步加强消防业务培训工作的力度,使辖区公安派出所、现役消防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农村义务消防队伍扑救火灾的能力有了质的飞跃,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大大提高,有效缓解了公安现役消防队伍灭火救援力量不足与灭火抢险救援任务繁多的矛盾,也在辖区内构成了一道灭火救援联动新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