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报警网站开通虚拟警察正式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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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283045 来源: 天山网
   2008年3月13日,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开通乌鲁木齐报警网站,网站地址为:www.wgwj.gov.cn,虚拟警察正式上岗,网站备案在新疆**展开。 

     2007年7月,公安部作出决定,在**逐步推广实行互联网公开管理,乌鲁木齐作为自治区省会城市于去年下半年分步开展此项工作。作为互联网依法公开管理的主要举措,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在互联网上设立“虚拟岗亭”和“虚拟警察”,建立了“网上110”,同时进行网站备案工作。 

     网上“虚拟警察”执勤上岗“报警岗亭”亮相接警 

     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日前已在本地各大门户及重要网站设立“虚拟警察”和“报警岗亭”,报警网站于2007年9月30日开始试运行,受理群众咨询和报警。网站试运行以来,整体情况良好,截止今年2月底共受理群众咨询343条、举报119条、报警196条。 

     2007年8月,乌鲁木齐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开展“虚拟警察”征名活动,得到了**各地广大群众的积极响应和踊跃参与,共收到征名方案152个,其中群众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征名方案94个,拨打电话38个,通过949电台拨打**20个,还有群众以写信的方式参加征名活动,参加征名的群众涉及疆内各地及内地18个省区。经过对应征名称的认真筛选审核,公安机关目前确定“虚拟警察”正式名称为“安安”(男警察)、“宁宁”(女警察)。今后,“安安”、“宁宁”将正式在互联网上进行巡查、接受群众咨询,网民可通过点击本地各大网站主页上的“虚拟警察”形象进入咨询页面,对警务活动和办事规定进行咨询;通过点击“报警岗亭’’进入报警页面,向公安机关报警。网民也可直接登录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报警网站(www.wgwj.gov.cn)进行举报、报警和咨询。 

     打击互联网上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网民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当前,互联网上治安形势日益复杂,网上****、网络**败坏社会风气;网上盗窃、诈骗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网上病毒和网络攻击等网络**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威胁互联网**。一些人在网上随意发布虚假信息,随意造谣诽谤、蛊惑煽动,扰乱了社会秩序。 

     在此,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欢迎各界群众共田参与到维护互联网的合法秩序和健康环境的行动中来。为了有效打击互联网上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网民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公安机关提请广大群众和有关单位注意: 

    l、上网时要增强防范意识,不要随意在网上透露个人信息,不要轻易相信网上发布的任何形式的**消息,与网上陌生人约见要慎重,如果在上网遇到不法侵害或发现**、有害信息时,请及时报警或举报,公安机关一经查实,将会严格依法进行处理。 

    2、为使您的举报、报警求助和咨询及时得到处理,上网报警、求助和咨询请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即按照不同情况分类点击进入举报栏目、报警岗亭(或报警栏目)、虚拟警察进行操作。 

    3、为了充分有效利用资源,请勿填报无效信息,对于恶意骚扰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给网站上“门牌”给网站立“户口” 

     在“虚拟警察”上岗的同时,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积极推动了本地网站进行备案。

  根据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保护管理办法”的**章“**保护责任”中的第十一条规定“用户在接入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填写用户备案表。备案表由公安部监制”;第十二条规定“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前款所列单位应当负责将接入本网络的接入单位和用户情况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及时报告本网络中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变更情况”,乌鲁木齐市本地IDC、网站等互联网接入、使用单位应从即日起应立即在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即给网站上“门牌”,为网站立“户口”。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提醒大家:即日起,请尚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上述单位速通过网上向市公安局填写备案资料(网址:www.wgwj.gov.cn),经审核批准后,将相关材料递交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进行备案,凡备案获批准的网站,公安机关将在其主页上放置备案图标,网民在上网登录页面时可查阅该网站的备案情况。此项工作结束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将依法开展网站备案检查,对未履行备案责任的,将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保护管理办法”**十三条相关规定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