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消防工作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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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284830 来源: 文物局网站
   2008年2月10日晚,被列为韩国国宝**号的崇礼门发生大火,导致木门楼被焚毁,部分建筑砖体倒塌,这一事故引起广泛关注,也对我们的文物保护工作敲响了警钟。去年以来,我局接到各地上报的火灾事故共7起,其中**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起,过火面积1586平方米。入冬以来,我国北方地区干燥少雪,存在火灾隐患,文物消防工作形势不容乐观。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及各文博单位要从上述火灾事故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常备不懈,严防死守,确保文物**,现就有关具体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集中治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各文博单位要健全消防供水设施,配备灭火器具,建立火灾报警设施。对非文物部门使用管理的,或者对外有出租场地的文博单位,要与其签订**责任书,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监管,定期检查电器、电路等设备的**性,消除火灾隐患。

    二、落实责任,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各文博单位要完善防火**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对消防工作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不能互相推诿。加强日常巡查制度,及时督促整改,避免**事故的发生。对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严肃处理,并坚决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强**培训,提高全体职工对消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化各文博单位基层群众消防**教育工作,加强用火、用电、易燃、剧毒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群众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自防自救能力,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火灾一旦发生后,确保能迅速有效地扑救,使火灾的损失降到*低限度。

    四、立即开展一次以防火为主要内容的**检查工作。各文博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防火预案的制订和落实情况,尤其是文物古建筑的防火情况,保证消防水源及消防水带和报警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确保各部位常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具,工作人员都能做到熟练使用,我局将于近期组成督查组赴各地开展专项检查。

    文物消防工作是文物**工作的重中之重,应列入各级领导工作的重要议程,长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各文博单位尤其是各开放单位,要切实加强文物消防工作,从组织上、制度上、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消除重大**隐患,对不具备消防**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要及时停业整改,请各文博单位立即按通知要求进行**检查并将情况于3月14日前汇总上报我局,我局将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