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委员周振中呼吁"电子眼"也要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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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300444 来源: 宁夏日报

   在宁**政协委员��振中在向**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交的提案中呼吁:交通“电子眼”也要反腐。他指出,“电子眼”不是创收的渠道,其安装目的也绝不能是罚款,把它当成“罚款机”,这样只会助长“以罚代管”的**执法行为。

    周振中指出,目前我国各大中城市“电子眼”抓违法、雷达测速逮超速已经随处可见。司机经常觉得被罚得莫名其妙,虽然也怀疑“电子眼”的准确性,但又拿不出没有超速的证据,不敢与交警部门理论。事实上目前投入使用的“电子眼”设备绝大部分未经质监部门检测或年审,违法违规使用现象普遍存在,误拍误测情况屡见不鲜。

    周振中说“有些地方甚至准许公司或厂商投资‘电子眼’,罚款由交管部门与投资者按比例分成。‘电子眼’的合法性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以不合法的路径使用‘电子眼’,以此作为执法的依据,暴露了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意识的薄弱。”

    为此,周振中建议“电子眼”等设备应建立准入制度,进行强制年检,并公布市民监督电话。根据有关道路交通的法规,“电子眼”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都应该清晰、醒目。道路上应公开“电子眼”等设备的安装和监控位置,对流动监控点也应设置明显标志。这样做可以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增加交管部门执法的透明度。他还强调“电子眼”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规范管理,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对类似项目的实施进行全程监控,防止管理部门和生产厂商形成共同的利益链条;交通管理部门不要利用电子眼“**”,将标志不合理地段变为“罚款陷阱”。(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