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升级校园安保校园内可“一键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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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5日上午,周口市校园**工作会议在市公安局召开。会议决定,即日起至2018年1月底,全市范围内推进校园**防范工作,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管理和**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校园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接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

    为了强化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校园)**防范工作,防止发生有影响的校园事件,周口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决定,即日起至2018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推进校园**防范工作。

    健全完善校园**制度。全市各学校、幼儿园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管理和**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2017年7月底前,所有学校、幼儿园健全完善门卫制度,实现制度上墙、记录完善等。

    加强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器械。寄宿制校园要配备专职保安员和宿舍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2017年7月底前,所有学校、幼儿园要按照配备标准,配齐专兼职**保卫人员、保安员和**防护装备器械。

    推进技防设施建设。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2017年7月底前,所有学校、幼儿园在大门口等重要位置安装完毕视频监控装置。2018年8月底前,所有学校、幼儿园安装完毕“一键式”报警装置,必须接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

    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周边设置减速带、警示标志等,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乡镇农村校园要逐步完善围墙等物防设施,实行封闭管理。2017年7月底前,所有学校、幼儿园实现封闭式管理,所有需要设置减速带、隔离栏、升降柱防冲撞设施的学校、幼儿园要全部设施安装完毕。

    强化校园**风险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定期汇总学校及周边存在的**风险隐患,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2017年7月底前,所有学校、幼儿园要将排查发现的隐患风险、治安乱点登记造册,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治理工作,并建立常态化制度,每月予以登记完善。

    据悉,有关部门会把校园**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综合考评体系中,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涉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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